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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家鑫案今日开审 律师:当庭宣判可能性不大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23日作者:华商网

       备受关注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8刀致对方死亡一案,将于今天上午9点半在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。中国法学会会员、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律师房立刚在接受华商网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,明天的庭审主要有4个方面的焦点,当庭宣判的可能性不大。

 

焦点一:药家鑫的自首是否成立


  房立刚律师介绍,我国《刑法》第67条规定,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“也就是说,凡犯罪以后自首的,都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,综合此前媒体披露的信息,药家鑫是否存在自首情节将成为明天庭审最大的焦点,因为这将涉及到法庭对药家鑫的具体量刑”。

  此前,药家鑫父母曾在致受害者家属的道歉信里提到的“送儿子投案自首”。对此受害方代理律师许涛认为药家鑫不具有自首情节。

 

焦点二:药家鑫的悔罪态度


  房立刚律师说,悔罪态度如何认定,也会对具体量刑产生影响,药家鑫写过悔过书,此行为可以看出他本人已经表达出一定的悔罪心态,其父母也在后期表达了对受害者家属的愧疚,但具体如何认定要看明天法庭的审理。

  本案公诉人、西安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李援民曾透露,“药家鑫非常后悔,对于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认罪”,同时药家鑫还提交了两封悔过书。另外,2011年2月25日药家鑫的父母首次和受害人张妙的父亲见面,曾当场下跪道歉,并拿出3万元希望安葬死者,被张妙父亲拒绝。

 

焦点三: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程度


  房立刚律师认为,药家鑫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程度也是明天庭审的一个焦点。

  此前受害人家属曾表示不要赔偿款也要求严判,而据媒体报道,药家鑫的父母日前也一直在筹措赔款。而两家并未达成协议,受害者律师表示,张妙家人不在乎赔偿数额,但是认为对方的态度不积极,很难接受。张妙的丈夫王辉此前也曾表示,药家鑫的悔过以及药家鑫父母的道歉,他一概不接受,并表示“我不能让妻子死得没有尊严”。
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《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》,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,并认罪、悔罪的,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。

 

焦点四:药家鑫的主观恶性到底有多重


  房立刚律师表示,药家鑫是在撞伤张妙下车后,发现对方在记车号,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连刺8刀致张妙当场死亡,事发时的具体细节到底怎样,法庭到底该如何认定药家鑫的这种主观恶性,是明天庭审的另外一大焦点。“主观恶性越重量刑也将越重”。

  西安市中院一位资深法官在接受采访时称,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,是我国刑法中认定为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,法律主张从重从快严惩。

 

明天当庭宣判可能性不大


  房立刚律师分析认为,因为该案案情重大,是大学生交通肇事后的涉嫌故意杀人,以及事发后“富二代、官二代”的广泛猜疑,与此前发生的一些社会热点相关联,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,因此,慎重起见法庭明日当庭宣判的可能性并不大。